越南借CEPA拓展中东非洲出口 对阿联酋出口上半年降16.4%
胡志明市投资与贸易促进中心(ITPC)与越南工贸部对外贸易局于10月23日在胡志明市联合举办研讨会,协助企业了解《越南—阿联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的承诺内容、原产地规则与市场准入机会。据主办方介绍,越方鼓励企业利用该协定的关税优惠,扩大对海湾地区、中东及非洲的出口。
协定生效与关税安排
据研讨会提供的信息,CEPA已于2026年2月3日生效。协定中,阿联酋承诺对74.2%的税目立即取消关税,五年后这一比例升至89.2%。ITPC副主任何英煌(Lê Anh Hoàng)表示,在全球贸易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分散出口市场、有效利用自贸协定日趋重要。他将阿联酋同时描述为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和连接越南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中东及非洲的战略贸易物流枢纽。
双边贸易数据
根据工贸部汇总的海关数据,2025年越阿双边贸易额约为66亿美元,其中越南出口逾59亿美元。2026年上半年,双向贸易额为32亿美元,同比仅增0.2%,而越南对阿联酋出口下降16.4%。
越南驻阿联酋贸易办事处主任张春忠(Trương Xuân Trung)提出分三阶段进入市场的建议:先以阿联酋测试产品、评估需求并建立品牌认知,重点涉及农产品、加工食品、纺织品、鞋类与家具;继而借助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关税同盟拓展其他GCC市场;再按国别和品类策略进入其他中东与非洲市场。他还建议采用直接出口、阿联酋本地中间商和当地仓储等灵活分销模式,并优先与进口商、零售连锁、物流商及电商平台建立长期合作。
原产地与准入要求
工贸部对外贸易局第三区域进出口管理处处长陈玉平(Trần Ngọc Bình)介绍,CEPA通用合格价值含量门槛为35%,并设有微小含量条款,允许非原产材料占出厂价最多20%。配合双边累积规则,这些条款可帮助越南纺织、服装和鞋类出口商获得优惠关税。协定还允许电子原产地证书、追溯签发及合格出口商自我认证。
何英煌提醒,关税优惠不会自动变成出口订单,企业须符合原产地规则、认证要求、质量标准与分销规定。胡志明市发展研究院前副院长范平安(Phạm Bình An)指出,阿联酋2025年GDP达5180亿美元,非石油部门占经济产出77%;该国农业用地有限,食品进口占需求的85%至90%。但他警告,降低关税未必意味着通关更容易,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检疫要求及清真标准仍然严格。清真合规需要从原料采购、生产到储存运输的全供应链管控,认证须获阿联酋主管机构认可。
ITPC对外贸易发展促进与国内市场部负责人陈春庄(Trần Xuân Trang)表示,阿联酋是越南在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占越南对该地区出口的一半以上。但出口商仍面临运输成本高、航运时间长、技术与清真要求、国际支付风险及市场信息有限等挑战。ITPC计划制定长期贸易促进策略,聚焦农产品与加工食品、纺织服装、鞋类、消费品与木制家具四类产品,并将就清真标准、国际供应链和贸易协定提供专项培训,同时支持企业参加迪拜和开罗的主要贸易展会,促进企业对接与数字贸易联系。
(编辑性提醒:企业进入新市场前宜核实进口商资质与合同条款,就原产地、清真认证和国际支付风险咨询专业机构,并预留认证与物流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