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未缴5000万令吉罚款 将继续在狱中服刑

总检察长确认罚款未缴 纳吉布继续服刑

据《阳光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11月1日表示,前总理纳吉布尚未支付SRC国际公司案中判处的5000万令吉(约合1570万新元)罚款。他当天在哥打巴鲁一所学校出席活动后对记者说,总检察署收到的最新信息显示,这笔罚款仍未缴纳。“目前我们收到的信息表明,拿督斯里纳吉尚未付款。这是最新进展。”

当被问及纳吉布是否必须留在监狱直到缴清罚款时,莫哈末杜苏基予以确认。他还表示,纳吉布缴纳罚款没有具体截止期限。

特赦附条件 居家服刑须先缴罚款

今年9月18日有报道称,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授予纳吉布有条件特赦,允许其在居家监禁下服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但该命令以纳吉布支付5000万令吉罚款为条件。总理署法律事务司表示,这一决定是在国家皇宫举行的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和布城)第64次特赦委员会会议上作出的。

纳吉布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七项控状于2020年7月被吉隆坡高等法院判处12年监禁及2.1亿令吉罚款。上诉法院于2021年12月维持原判,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亦维持定罪与刑罚。2024年1月29日,特赦委员会第61次会议将纳吉布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1亿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其他重大案件仍在审理与上诉中

此外,2025年12月26日,高等法院裁定纳吉布在涉及1MDB基金23亿令吉资金的四项滥用职权罪和21项洗钱罪中罪名成立,判处其15年监禁及114亿令吉罚款。该刑期将在SRC国际公司案刑期服完后开始执行。纳吉布已于2025年12月29日对定罪和刑罚提出上诉。

在另一起民事案件中,高等法院于3月31日裁定纳吉布违反受托责任、滥用职权及挪用公司资金谋取私利,需向SRC国际公司支付约13亿美元(约合16亿新元)。法院随后批准暂缓执行付款,以待纳吉布上诉。纳吉布还面临SRC国际公司及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提起的4200万令吉民事诉讼,以及1MDB及其四家子公司提起的56.4亿美元民事诉讼。这两起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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