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监听总统案引叛国罪讨论 法律专家解析构成要件

雅加达讯——印尼政府表示,前国家警察总长利斯特约·西吉特·普拉博沃涉嫌对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及数名重要人物进行监听,此行为可能构成叛国罪。据CNA报道,利斯特约与另外两名高级警官已被列为嫌疑人。印尼国务秘书普拉塞蒂约·哈迪11月4日在雅加达总统府称:“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可能构成叛国的行为。”他补充说,有关行为可能威胁国家利益和总统安全,但政府承认,由于调查仍在进行,监听嫌疑的动机尚不清楚。

叛国罪的法律定义

印尼大学法学教授埃娃·阿奇亚尼·祖尔法向CNA印尼表示,叛国可涉及企图杀害或伤害总统或副总统。她说:“关键要素是行为人意图使总统无法履行其职责和职能。如果能证明这一意图,该行为可被归类为叛国。”

根据印尼旧《刑法典》第104条,叛国罪针对总统或副总统;第87条规定,当意图通过开始实施企图表现出来时,即构成叛国。新《刑法典》于2026年1月2日生效,其中2023年第1号法律第191条涵盖针对总统或副总统的叛国罪。该条款规定:以杀人意图实施叛国者面临死刑;致使总统或副总统失去自由者面临终身监禁;致使总统或副总统无法治理者面临最高20年监禁。

埃娃强调,意图是判定叛国罪的关键要素。“叛国罪中的意图要素,是使总统无法履行职责的意图。这一要素必须得到证明。”

历史案例与 broader 范围

据CNA梳理,2019年,赫尔万·苏桑托在雅加达选举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外的示威中威胁要斩首时任总统佐科·维多多。2020年3月,雅加达中央地区法院裁定其叛国罪成立,判处10个月零5天监禁,因羁押期已满而立即获释。

印尼历史上还发生过多起针对总统的袭击。1957年11月30日,袭击者在雅加达向时任总统苏加诺投掷手榴弹,苏加诺幸存,但10人死亡。1960年3月9日,空军飞行员丹尼尔·毛卡尔驾驶米格-17战斗机向雅加达总统府开火,苏加诺幸存。1962年5月14日,一名叫巴赫鲁姆的男子在总统府建筑群内向参加宰牲节祈祷的苏加诺开枪,子弹未击中苏加诺,但打伤数人,包括议长扎伊努尔·阿里芬。刑事法律专家安迪·哈姆扎在2017年8月宪法法院听证会上将这三起事件列为叛国案例。

特里萨克蒂大学法律专家阿卜杜勒·菲卡尔·哈贾尔指出,叛国不限于伤害总统或副总统的企图。根据《刑法典》,叛国还包括“企图夺取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权力”,以及试图将领土从国家分离。“当有人试图将某一地区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权力中分离出去,例如某地区宣布独立时,叛国即发生,”他说。

2007年,一群卡卡莱莱舞者在安汶时任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面前展开自称为南马鲁古共和国(RMS)的旗帜。参与者之一亚伯拉罕·赛亚因叛国罪被判处15年监禁。2019年,六名巴布亚活动人士在雅加达示威中升起晨星旗,2020年被判叛国罪,判处8至9个月监禁。阿卜杜勒还提到DI/TII叛乱,即1949年在西爪哇宣布建立印度尼西亚伊斯兰国的运动,其领导人卡尔托苏维尔约于1962年9月5日被处决。

新《刑法典》第193条还规定,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的企图构成叛国。阿卜杜勒说,这包括在既定法律机制之外夺取权力。他举例说,1946年7月3日,一群军官和反对派人物试图迫使苏加诺解散时任总理苏坦·沙里尔的内阁并组建新政府,尝试失败后,数人根据旧《刑法典》第107条受审。1948年,最高军事法院判定包括少将苏达尔索诺和穆罕默德·亚明在内的数名被告犯有企图推翻合法政府罪。另一例子是1958年印尼共和国革命政府(PRRI)叛乱,反对苏加诺政府的团体在西苏门答腊建立了对立政府。

阿卜杜勒表示,并非所有改变政府的企图都构成叛国,区别在于权力如何转移。“通过选举改变政府是合法过程。相比之下,在合法机制之外夺取权力,如果符合犯罪要素,可被归类为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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