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大幅提高雾霾罚款上限至2000万新元
新加坡国会11月4日提出《跨境雾霾污染(修正)法案》,拟将相关罪行的最高罚款从现行的200万新元大幅提高至2000万新元(约合1600万美元),并引入民事罚款、限制商业往来等新手段。法案在总统签署的紧急证书下提出并完成二读,据CNA报道,这种程序允许法案在同一次国会会议上完成三读。
罚款与追责机制
据国家环境局当天发布的新闻稿,现行《跨境雾霾污染法》于2014年制定。目前若实体被裁定在新加坡造成或促成雾霾污染,无论行为发生在本地或海外,可被处以每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总额上限200万新元。拟议修正案将改为每日最高100万新元、总额上限2000万新元。
修正案还允许法院评估罪行带来的利润或避免的损失,并将其作为额外罚款加诸被定罪实体。同时引入民事罚款途径:经公诉人同意,国家环境局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罚款1000万新元。环境局表示,同一案件不能同时施加民事和刑事处罚,以避免双重惩罚。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在国会表示,原有罚则与本地污染罪行的罚则相近,但跨境雾霾危害严重,“需要以更强罚则加以阻吓,以凸显此类罪行的严重性”。她称罚款幅度参照现有立法及相关公司的财务规模作了校准。
指定实体与供应链义务
法案拟赋权部长指定已实施或涉嫌实施相关罪行、未遵守通知或指示、或收到不利评估报告的实体或个人。指定不以刑事定罪为前提,政府可据此下令限制与指定实体的商业往来。若限制涉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将由主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部长决定和管理相关命令。
修正案还拟允许当局向特定实体、尤其是林业和农业领域的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它们确保商业安排和供应链不涉及造成或可能造成雾霾风险火灾的各方。傅海燕称,目标并非要求企业作出“风险永不发生”的不可能保证,而是确保企业不对不负责任的林业和农业做法视而不见。违反指定限制或相关通知,每项违规最高罚款100万新元,持续违规每日最高罚款10万新元。
背景与进展
据CNA报道,新加坡今年9月4日至10月25日出现雾霾,空气质量有33天达到不健康水平,5天达到非常不健康水平,为十多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傅海燕表示,近期雾霾显示现状“不可持续”,新加坡需要更好的方式获取和核实信息、追查复杂公司关系,并在雾霾抵达前介入。她也指出,针对海外活动执法复杂,须在保护新加坡人、尊重他国主权、遵守国际法和避免域外过度管辖之间取得平衡。
上个月,国家环境局根据该法第9条向10家印尼公司发出预防措施通知,要求灭火或防止起火、停止焚烧并提交行动计划;同时根据第10条向10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发出通知,为法案制定以来首次,要求提供关联公司、印尼土地特许权和防火措施等信息。据CNA报道,部分公司本周早些时候表示已提交首批信息。
法案另拟允许环境保护总监要求涉嫌与雾霾有关的实体自费聘请指定的私营专家评估员,向环境局提交报告以协助查明事实。傅海燕强调,指定评估员不必然意味着该实体已犯罪或涉嫌犯罪。国家环境局表示,执法决定仍由相关当局作出,责任仍由法院裁定。
